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立项依据
根据《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动建筑强省建设意见》(浙政发[2011]90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3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试行)》([2016]29号)。丽水市建筑业专项资金项目,用于市本级建筑业企业扶持奖励,扶持范围涵盖企业资质晋升、荣誉称号、回缴税收、标化工地、人才引进等方面。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15年12月21日市财政局、市建设局联合印发了《丽水市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丽财企[2015])245号),明确专项资金扶持对象和条件、申报和审核拨付流程、使用与监管等要求。本资金不限定额度,根据建筑企业申报,经市建设局初审,编制资金兑现审核表、资金兑现明细表,于每年3月底前报市财政局复审后上报市政府审批,最后由市财政兑现专项资金。由于2016年企业延迟申报,2016年专项资金170万元在2017年兑现,共下达兑现资金293.39万元(其中:2017年123.39万元)。以上专项资金每年按市政府审批金额,由市财政直接拨付企业。
2016年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对象是7家企业,其中有4家企业在市外承揽工程且回企业注册地缴税所得税的奖励资金127万元,有1家企业获得龙头企业荣誉称号奖励30万元,同时引进一级建造师3名奖励3万元,两家企业被评为市级文明标化工地奖励分别奖励5万元。
2017年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对象也是7家企业,其中有5家企业在市外承揽工程且回企业注册地缴税所得税的奖励资金108.39万元,有两家企业分别是:获得优秀企业称号奖励10万元和被评为市级文明标化工地奖励5万元。
根据近十年专项资金兑现金额统计分析,每年平均扶持企业资金约150万元,因此,2017年兑现资金123.39万元,这与我局估算每年上报市财政的建筑业专项资金150万的预测是准确的,这也为财政预算准确性提供了坚实的依据。
二、项目绩效状况分析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因2016年企业延迟申报专项资金170万元,兑现在2017年年底完成。2017年计划专项资金为300万元,实际兑现专项资金293.39万元,完成资金项目绩效达到98%。
(2))项目资金绩效主要体现在企业资质晋升奖励、企业荣誉称号奖励、市外承揽工程且回企业注册地缴税所得税奖励、文明标化工地奖励和人才引进奖励等五个方面,其中市外承揽工程且回企业注册地缴税所得税奖励达235.39万元,占兑现资金293.39万元比例达80%以上,说明专项资金集中在企业“走出去”方面的奖励占绝大部分。其次主要表现在企业荣誉称号奖励累计40万元占比14%,第三是标化工地奖励15万元占比5%,第四是人才引进奖励3万元占比1%。
(二)项目绩效企业分析
(1)受奖企业太少。截至目前市本级企业131家,符合专项资金扶持的企业只有7家,扶持奖励企业仅占5.3%。一方面表明获得专项资金企业太少,另一方面说明扶持政策实施力度不够。
(2)企业使用专项资金效果不一。根据《丽水市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专项资金管理原则:“坚持公开规范、公平公正、专款专用和力求实效的原则”,只要用于企业发展事项,按现行财务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专款专用,建筑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干涉。事实上,例如浙江汇力建设有限公司历年专项资金没有动用过,除了不知道怎么使用这笔款项外,唯一原因是企业不缺资金。但是大部分企业将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引进和职工教育培训上,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
三、评价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一)专项资金不足。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它是税收的主要来源,但每年建筑业专项资金约150万元,这与其它领域的专项资金比较显得太少了。究其原因就是政府扶持力度不够,企业自身竞争力不足。
(二)受到专项资金扶持企业极少。从历年企业申报数量来看,申报专项资金企业在10家左右,这与实际企业数量占比太少,往往集中在极少数企业。分析原因在于政府扶持政策的条件要求比较严格,企业完全靠自身实力才能得到专项资金,而不是政府主动计划配套下拨专项资金。比如,建筑企业专项资金用于所有本地企业教育培训,这样受惠企业就有普遍性。
(三)政府缺乏组织研究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机构。建筑业管理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建筑业企业税收事关国家地方主要税源,但是仅凭市建设局建筑业处三个在编人员很难适应建筑业管理要求,必须建立一个长效机制,研究如何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留住、引进和壮大建筑企业,如何增加税源又使企业健康发展等新政策。
四、建筑业存在的短板分析
建筑业存在短板的主要表现在:一是整体市场竞争力不强,资质偏低。在开放市场的大背景下,提高资质等级尤为重要;二是企业自身适应能力不强,如何经营企业,挑战新形势,在“营改增”和转型升级方面亟待解决企业管理能力;三是建筑市场环境不规范。建筑市场制度不规范、建筑业法律层面操作性不高、非法挂靠投标现象依然存在。四是政府扶持政策力度不够。在推行工业化建筑、绿色建筑、建筑总承包、PPP项目、建筑全装修以及企业“走出去”、人才引进等具体实施方面缺乏相应的扶持政策方面的有力支撑。
五、下一步改进的措施与建议
根据2017年8月21日下发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89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对上述文件批示要求,结合我市建筑业发展实际情况,我局在前期调研讨论新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借鉴本省兄弟市的经验和做法,争取今年出台《丽水市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适应新时代我市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新要求。同时,建议在政府层面建立“丽水市建筑业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以此统筹全市建筑业改革与发展有关政策的制定和解决建筑业“放管服”管理中涉及社会各个方面遇到的重大问题。
2018年7月11日
项目单位自评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丽水市建筑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 ||||||||||||
项目负责人 | 蒋金松 | 联系电话 | 2272708 | |||||||||
地 址 | 丽水市城东路99号 | 邮编 | 3230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6年—2017年 | |||||||||||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300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293.39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
省财政 |
| 省财政 |
| |||||||||
市财政 | 300 | 市财政 | 293.39 | |||||||||
其它 |
| 其它 |
| |||||||||
实际支出(万元) | 293.39 | |||||||||||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支出数(万元) | 实际支出数(万元) | |||||||||
1 | 在市外承揽工程且企业所得税回注册地缴纳的建筑企业的项目专项奖励 | 242 | 235.39 | |||||||||
2 | 丽水市建筑企业荣誉称号项目专项奖励 | 40 | 40 | |||||||||
3 | 省、市级文明标化工地专项奖励 | 15 | 15 | |||||||||
4 | 引进市外一级注册建造师奖励 | 3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项 目 绩 效 情 况 | ||||||||||||
预期绩效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 |||||||||||
政策绩效评价指标 | ||||||||||||
评价维度(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标准 分值 | 三级指标 | 标准 分值 | 实际得分 | 评价维度 实际得分 | 评价维度等级 | |||||
经济性 (10分) | 项目必要性 | 4 | 依据充分 | 4 | 4 | 8 | 良 | |||||
项目科学性 | 6 | 目标科学明确 | 3 | 2 | ||||||||
方案科学合理 | 3 | 2 | ||||||||||
效率性 (10分) | 政策执行效率 | 6 | 政策符合度 | 3 | 2 | 8 | 良 | |||||
计划完成率 | 3 | 3 | ||||||||||
政策管理效率 | 4 | 业务管理效率 | 2 | 2 | ||||||||
资金管理效率 | 2 | 1 | ||||||||||
有效性 (10分) | 政策效果 | 8 | 项目绩效 | 8 | 8 | 9 | 优 | |||||
满意度 | 1 | 项目实施方满意度 | 1 | 0.5 | ||||||||
1 | 项目受益者满意度 | 1 | 0.5 | |||||||||
四、评 价 人 员 | ||||||||||||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 字 |
|
叶建平
| 处长
| 丽水市建设局计财处
|
|
|
李 潇
| 副处长
| 丽水市建设局建筑业处
|
|
|
何联达 | 主任科员 | 丽水市建设局建筑业处
|
|
|
项目单位(评价机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