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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层建筑的安全隐患
来源: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08-30 14:47

城市是一个复杂的机体,一个巨大的社会运行体系。当下,我们面临着比以往更多、更复杂、影响更大的威胁,“城市问题”逐渐发酵,演变成“城市风险”。近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城市步入了风险管理阶段,风险管理已经成为我国未来城市管理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在杭州蓝色钱江小区纵火案的发生,一个家庭的悲剧至今历历在目,这充分暴露出高层建筑在小区业主、消防和物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隐患和问题。

(一)业主们对人身安全“忧心忡忡” 

据公安部消防局了解,中国配备的举高车大都在50米以下,多数消防水枪、水炮的喷射高度也只有50多米, 50米以上特别是超过100米的楼层发生火灾,除利用建筑内部消防设施外,几乎没有有效的外攻手段。高层建筑救援的作业面受限也是一大难题,大多住宅小区内或多或少存在问题,有的灭火作业面被汽车、隔离桩等占用,或者受架空电线、广告牌等影响,举高消防车无法停靠作业。另一方面高层建筑外立面多采用钢化玻璃幕墙,而现有强臂破拆车最大工作高度仅18米,超出这一高度只能靠人工,破拆难度大,内攻灭火时,消防员负重登楼超过20层,就无法有效开展救援行动。从这三方面看,业主不免对高层住宅小区的建筑安全担忧。 

(二)业主们也存在麻痹大意的“青蛙效应” 

每个人都应该成为安全的责任者,但现实中,并非所有人都能从“第一位”的高度来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有人认为安全事情永远不会与自己有关;有人虽然知道安全事故并非远在天边、事不关己,但始终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这种“倒霉事”不会落到自己头上,因此放松警惕,麻痹大意。越是高层建筑,逃生技巧越是重要,2018年某县消防大队对全县47幢高层建筑开展检查,检查结果令人堪忧,全县 11个商住小区就存在7个小区有大重火灾隐患,很大的原因就是安全意识不高,风险意识不足,具体事件不能预测,风险则是可以辨识,需要通过各种形式,多鼓励社会组织、基础社区和群众对小区消防自发自觉地参与。 

(三)安全隐患面前职能部门不能再 “各扫门前雪” 

各个部门负责管理是城市发展中的一部分工作,从行政管理上看,分段管理没有问题,但是城市是整体运转,部门与部门之间职责的重叠部分或者空白地带最容易成为隐患点。高层建筑安全隐患涉及的问题方方面面,既关系到消防防火,也关系社区安全管理,监管涉及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安监局、所属街道社区等各个部门,只有各个管控部门环环相扣,才能排除安全隐患。 

(四)直面舆情想对策不能依靠政府唱“独角戏”。 

我国高层建筑安全管理过多依赖政府,社区、社会组织以及群众等社会力量参与还不强,积极性还不够高,把责任压给物业服务企业也不能完整根治,物业服务企业是自主盈利企业,只能担任配合角色,应当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以及群众等社会力量,建立有效的奖励机制,激发民间治理力量,或引入市场保险机制,凭借保险业的风险管理技术和资金,为灾后恢复提供经济补偿,转变政府“大包大揽”“全面兜底”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