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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第五批)配租 抽签(排序)、选房规则
来源:丽水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12-21 14:25

根据《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第五批)配租方案》及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次实物配租抽签(排序)、选房规则。 

一、各组可配租房源数 

本次配租房源共计431套房屋,分别为城西公租房(嘉慧园)342套、天宁公租房(天宁一村、天宁二村)72套、城北公租房(汇福佳苑)17套。 

按照“个人申请、三级审核,二级公示”的程序,本次共有553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其中外来务工人员符合对象共计79户,申请对象为1人组的有20户、2人组的有12户、3人组的有38户、4人组的有9户;新就业大学生符合对象共计474户,申请对象为1人组的有435户、2人组的有19户、3人组的有15户,4人组的有5户。上述符合保障条件对象公示时已按申请人数分组,每组按申请人名字首字母拼音排序,且已按照申请人名字拼音字母排序的顺序进行公示产生了公示编号。 

根据配租房源总数、符合对象总数以及各组户数,确定本次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对象为1人组的可分配15套、2人组的可分配9套、3人组的可分配30套、4人组的可分配7套;新就业大学生申请对象为1人组的可分配339套、2人组的可分配15套、3人组的可分配12套,4人组的可分配4套。具体计算如下:

二、具体房源情况 

1、各组房源情况详见附件《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第五批)配租房源清单》。 

2、定于2019年12月24日在各配租小区进行部分房源展示。 

城西公租房:嘉慧园7幢407室、7幢612室。联系电话:2175120 

天宁公租房:天宁一村50幢507室、50幢510室,天宁二村44幢201室。联系电话:2179373 

城北公租房:汇福佳苑3幢206室。联系电话:18157805575 

三、抽签(排序)、选房 

定于2019年12月25日上午9:00在中意大酒店三楼进行抽签(排序)、选房,具体分为签到、产生选房顺序号、选取房屋三个环节。 

1、签到 

签到时间为8:30—9:00。由申请人本人签到后,进场入座,每户仅限申请人本人参与抽签、选房(如需委托,见下文注意事项中的第2点)。 

2、产生选房顺序号 

因本次符合保障条件对象户数大于可分配的房屋数量,为了提高配租效率,本次产生选房顺序号的办法有两种,对于人数较少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各组别和新就业大学生的2人组、3人组、4人组采用摸乒乓球的办法,对于人数较多的新就业大学生1人组通过计算机摇号的办法排列出选房顺序号。 

外来务工人员的各组别和新就业大学生的2人组、3人组、4人组采用各组别的符合对象的“公示编号”为其顺序号,按照公示编号的先后顺序由申请人本人抽取“选房顺序号”;新就业大学生1人组则由丽水市莲城公证处使用计算机及专业的摇号软件,将摇号名单数据导入,摇号排序产生“选房顺序号”。 

“选房顺序号”产生的顺序为外来务工人员4人组、3人组、2人组、1人组;新就业大学生4人组、3人组、2人组、1人组。 

产生选房顺序号的具体规则详见附件《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第五批)配租摸球、摇号办法》。 

3、选取房屋 

各组别“选房顺序号”完成编号后,申请户凭身份证和“配租卡”,按“配租卡”上的“选房编号”的先后顺序,到指定地点选房。每户家庭选房时间为2分钟,超过时间的由下一个“选房顺序号”家庭选房,待其他入围者选房结束后再行安排选房。选房完成后当场在选房确认书上签字。 

如果各组别有入围者放弃选房的,则相应组别内按照“选房顺序号”的编号依次递补。 

如果保障人口多的组别因各种原因而产生剩余房源的,可由下一组别依次进行选取。 

四、注意事项 

1、部分房源需要整理,需整理的房源将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2、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委托书须由申请人本人到丽水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二楼办理或经公证处公证。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参加。 

3、参加配租家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同放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1)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抽签及选房的; 

(2)参加选房但拒绝选定房号的; 

(3)已选房但拒绝在选房确认书上签字的; 

(4)已选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5)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租房的; 

(6)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入住手续的。 

丽水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20日   


1_摇号办法(1220改).doc

第五批分配房源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