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批公租房开始合同签订工作
作者:邹璇 来源:丽水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1-07 15:42
第五批公租房完成配租后,市住保中心工作人员抓紧完成账页、合同修订打印等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工作计划于日前开始合同签订工作。
结合本次配租人数,本次合同签订从2020年1月6日持续至1月13日分批次进行。承租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加盖单位印章的承诺书1份、《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卡》,若夫妻共同申请需要携带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到丽水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大众街119号原房管大楼2楼)办理租赁合同签订手续。合同签订及相关费用缴纳后,凭合同和发票到配租小区即可办理入住。合同签订首日即完成66份的签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