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来源:丽水市建设教育培训学校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11-10 10:25

全市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证书延期工作实施细则》(浙建建〔2007〕105号)文件相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决定由市建设教育培训学校举办“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持有浙江省建设厅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企业在我市范围内,且证书到期日在2021年12月31日前还在有效期内的持证人员。

二、报名程序

继续教育人员可直接登入丽水市建设行业人才继续教育平台注册、报名、缴费及学习。网上报名地址:http://www.lssjsjypxxx.com/继续教育登入区域。

1.方法一:企业注册批量开通。点击注册,用户类型选择“企业用户”,填写完相关信息提交信息注册完成,用户名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用户登录后选择课程选购,下载相应模板,根据模板内容填写好信息后,在批量导入处将文件上传。之后根据网站提示缴费完成。

批量导入缴费完成后,模板内所有学员将同时开通账号可直接登录学习,无需再行购买,用户名为学员身份证,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六位。

2.方法二:个人用户。点击注册,用户类型选择“学员用户”,填写完相关信息提交信息注册完成,用户名为学员身份证。

用户登录后选择课程选购,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购买相应专业的课件进行学习。

请各单位和个人慎重报名,一旦报名缴费成功,不支持退费。

三、培训费用及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培训费:150元/人

电子发票至“订单管理” 自行下载。

四、电子证书打印

(1)完成全部学习1天后,可点击“学时证明”,即可打印相关学习项目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继续教育学时证明请自行存档,以备后用。

(2)学时证明是学员参加网络培训完成三类人员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1)各建筑施工企业应充分认识“三类人员”延期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及时参加培训。

(2)请各企业仔细核对本单位的“三类人员”持证情况,按时报名参加继续教育,需在证书到期日前进行继续教育并在政务网做好延期工作。一人持有多本“三类证书”,且有效期在同年度内,只需参加一次培训即可。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2106213

继续教育平台网络技术服务:18621742606

平台学习课件技术服务:400-0100-678


丽水市建设教育培训学校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