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第六批)公示
来源:保障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11-16 16:41
根据《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精神,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新就业无房职工保障家庭(第六批)经所在单位初审、公示,职能部门联合审核,并经市建设局汇总复核后,下列580户家庭审核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26日),如有异议或发现问题的,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来信来访方式反映问题。
市纪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电话:2098145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电话:2610575、2610530、2610568 地址:莲都区大众街119号。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