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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第六批)配租摇号、选房规则
来源: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11-27 17:05

根据《丽水市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第六批)》及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次实物配租摇号、选房规则。

一、可配租房源数及申请户数情况

本次可配租房源总数为86套,分别为天宁公租房(天宁一村、天宁二村)56套、城北公租房(汇福佳苑)17套、城西公租房(嘉慧园)13套。

按照“个人申请、三级审核,二级公示”的程序,本次新就业大学生共有507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条件,其中申请对象为1人户的有477户,2人户的有15户,3人户和4人户的有15户;外来务工人员目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条件的有82户(经三级审核,目前处复核后的公示期,最终以公示期满确定的结果为准),其中申请对象为1人户的有40户,2人户的有6户,3人户和4人户的有36户。

根据配租房源总数、符合对象总数以及各组户数确定了各组可配租房源数,本次新就业大学生申请对象为1人户的可配租房源数为70套,2人户的可配租房源数为2套,3人户和4人户的可配租房源数为2套;外来务工申请对象为1人户的可配租房源数为6套,2人户的可配租房源数为1套,3人户和4人户的可配租房源数为5套。

二、部分房源展示

房源展示时间及地点:2020年11月28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17:00,在各配租小区进行部分房源展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

天宁公租房:天宁一村48幢407室、天宁一村50幢308室、天宁二村44幢305室,联系电话:2179373

城北汇福佳苑:6幢201室,2幢205室,联系电话:18157805575

城西嘉慧园:7幢301(边套),8幢602(中间套),联系电话:2176120

三、摇号办法

本次摇号使用由丽水市莲城公证处委托开发的并送到浙江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所检测通过的摇号软件,通过摇号软件随机排序的办法产生“选房顺序号”(具体规则详见附件2)。

四、选房规则

1、各组别“选房顺序号”完成编号后,申请户凭身份证,按“选房编号”的先后顺序,于2020年12月3日起依次到丽水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进行选房、签订合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选房顺序。按照户数分批次进行选房,3人户和4人户作为一组第一批次选房,2人户第二批次选房,1人户第三批次选房。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按照上述批次在各自房源范围内进行分批次选房。同一批次内按照“选房顺序号”的先后顺序选房,前面顺序选房者放弃选房且有剩余房源的,后续选房顺序号的人可依次递补进行选房。

3、本次未能轮到选房的保障对象,“选房顺序号”将作为后续空置房源的选房顺序依据。

五、注意事项

1、因部分房源需要整理,如果需整理的房源将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2、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委托书须由申请人本人到丽水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四楼办理或经公证处公证。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参加。

3、参加配租家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放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1)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选房的;

(2)参加选房但拒绝选定房号的;

(3)已选房但拒绝在选房确认书上签字的;

(4)已选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5)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租房的;

(6)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入住手续的;

(7)轮候期间,可配租的房源已达到保障标准,但轮候对象放弃配租的。

附:

1、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第六批)配租房源清单

2、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第六批)配租公证摇号办法



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第六批)配租房源清单.doc

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第六批)配租公证摇号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