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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首部规范绿道管理的政府规章——《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正式印发
作者:吴越  来源:城建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10-08 17:32

为进一步加强绿道的建设和管理,深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和最美花园城市,我局会同市司法局在收集各地绿道立法资料和进行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浙江省首部规范绿道管理的政府规章——《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该《办法》于9月28日经丽水市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一)制定《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是落实绿色新发展理念、融入新时代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 

绿道是我市一张靓丽的生态名片,对发展绿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提高市民的幸福感发挥了重要作用。绿道网建设贴近民生,体现民意,有利于提高市民的幸福感和家园意识,是惠及广大市民百姓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全国各地掀起绿道建设新高潮,丽水市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地,也在积极推进绿道建设。自《丽水市大花园瓯江绿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以来,我市绿道建设坚持“一盘棋”统筹,秉持“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理念,依托丽水名山胜境、古村古落、江河湖溪丰富的自然人文资源,注重将绿道与城乡建设、公路水运、旅游景点、人文景观等规划相结合,充分考虑群众意见,竭力满足群众需求,协助解决沿线居民与外界沟通难题。同时,我市还以绿道为纽带,大力推动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推广运动型休闲生活理念,发展绿道休闲休憩慢性旅游产业,掀起了全民共享绿道建设成果的热潮,群众生活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

(二)制定《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是有效保护绿道建设成果的需要

截至2020年,我市累计建成绿道3022公里,其中,瓯江绿道主线430公里,瓯江绿道支线248公里,县(市、区)特色线2344公里,有机串联起114个重点城镇,1080个村庄、105个2A以上景区和1943家民宿(农家乐),“一主四支多环”布局逐渐成型,基本完成主线串联、特色兼顾、山水尽显的绿道网络建设。相应的,虽然近年来我市绿道建设突飞猛进,绿道标准越建越高、绿道网越建越密。但是绿道建设易,保护和养护难,相关管理部门的保护和管理显得力不从心,同时存在绿道权属如何定性、管理职责如何划分、绿道管理制度标准如何破题等问题。此外,从全省角度来看,绿道管理缺乏省级层面的统一立法,也没有制定出台地方立法,仅由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监督管理,难以起到保护绿道建设成果的重要作用。因此,针对我市绿道建设和管理养护的现状,为了更好地保护和管理绿道资源,发挥绿道系统生态、社会、经济、文化功能的重要保障作用,亟需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主要过程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案和规章制定办法》,市司法局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或者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将《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作为2021年新增的地方政府规章立法项目,由市建设局会同市司法局成立起草小组组织起草,并制定了相应的立法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起草小组以国家和省级层面有关绿道管理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并借鉴省内外其他地区绿道管理法规、规章,通过集中学习,专门走访考察丽水市区瓯江绿道建设现场,进一步了解我市绿道管理情况,摸清我市绿道管理中存在的需要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通过制定《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有利于明确绿道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目标要求,以及工作原则,进一步提高我市绿道建设管理水平。

三、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二十三条,包括总则、绿道规划、绿道建设、绿道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主要是对《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制订的背景、依据、适用范围、概念界定、责任部门等方面作了原则规定。

第二章绿道规划,规定了绿道规划编制责任单位、规划管理、绿道规划的报送审批、绿道规划控制等相关具体情况。

第三章绿道建设,规定了绿道建设遵循的原则,明确了绿道建设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责任单位和具体建设内容,需要遵循的技术规程,绿道标识系统建设要求,以及绿道与公路、城市道路的隔离距离要求。

第四章绿道管理,明确了绿道管理的权利义务,开发利用遵循的原则,绿道及其控制区内的通行与绿道工程建设和管理无关的机动车等6大类禁止性行为,加强绿道经营行为管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明确了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具体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明确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