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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区出台房地产调控新政
  来源:房产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3-30 11:27

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城市主体责任,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丽水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丽水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从强化商品住宅用地供给、调整土地出让竞价方式、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三个方面明确了调控措施。包括:科学调整土地供应节奏、在市中心城区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等土地出让竞价方式、督促房开企业和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严格执行《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强化丽水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等具体要求。此次新政调控范围所指的市中心城区是指莲都区岩泉街道、紫金街道、白云街道、联城街道、万象街道和开发区南明山街道所辖范围。

下一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继续加强信息宣传,稳定市民心理预期,加强备案制度管理,严格执行预售备案价格续推不涨原则,加强预售分期管理,切实维护有利于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