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是特殊之年、非凡之年。一年来,市建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期间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会决策部署,实干担当、积极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非常之年交出了一份非常答卷。
(一)精准施策,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实现双赢。面对突发疫情,各地精准织密建设领域防控网络,全面加强疫情排查和防控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保障市政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城市供水燃气安全运行,以实际行动为疫情防控筑起一道安全防线。同时,牢固树立“一手严抓疫情防控、一手稳定行业经济发展”的理念,积极运用“智慧工地”线上开复工审批通道、“丽水市建筑行业人力银行(建筑行业人力资源平台)”、丽水市首届网上房产展销会以及“丽建专车”等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复工复产按下“快捷键”,不断提振市场信心。全市503家建筑业企业、902个建筑工地、149家房地产企业于2020年3月底前全部复工并推动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
(二)稳中有升,建设产业稳步发展。房地产业势头良好。1-12月,全市完成房地产投资273.29亿元,同比增长26.8%,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连续六个月累计增速居全省第一。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29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8.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9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二位。同时,不断健全完善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完成《丽水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修改,并经省政府备案。建筑业加快转型升级。根据企业上报数据统计,全市年度建筑业总产值约为395.96亿元,同比增长2.53%,实现转正。全年实施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421.56万平方米,其中装配式住宅和公共建筑面积281.3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5.3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57.3万平方米、实施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25项。开展“红绿标杆工地”创建活动,评选出19个“红绿标杆工地”。全面改革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制度,全市建筑业企业缴纳的60.64亿元保证金中已通过保函释放现金56.27亿元,保函替代率92.79%。
(三)固本强基,城市能级品质大幅提升。垃圾分类体系逐步健全。全市处理垃圾总量76.25万吨,日均处理垃圾量2276吨,无害化处理率100%。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90.46%。完成20个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小区、2个示范片区、10条定时定点投放清运试点商业街和10个定时定点投放清运试点生活小区创建。跨山统筹推进市区和云和、松阳,龙泉和庆元协同处置,全市9座生活垃圾填埋场转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应急保障设施。城镇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全市完成21个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78.11公里,管网排查194.53公里;完成4座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腊口污水处理厂基本建成具备通水试运行条件,水阁污水处理厂二期完成土建工程量35%。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北城慢行系统规划初稿已编制完成,江滨商务中心完成年度投资21.1亿元(含土地出让金),“两湖”绿化完成主体工程施工,海潮河老旧小区改造暨历史街区改造项目已全面启动房屋收购工作,同时已完成设计方案招标工作,各县(市、区)城市品质提升“五个一”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额超62亿元。全市新增城市绿地127.51公顷,新建绿道126.9公里,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式居住区(单位)10个、优质综合公园4个、绿化美化示范路4条和街容示范街4条。
(四)着眼民生,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住房保障成效明显。全市完成棚户区改造开工4295套、基本建成3798套、竣工3833套、交付入住4535套,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2719户,全市政府投资公租房累计保障人数比例为2.02%,各县(市、区)均已达到1.2%。同时,市区公租房保障进一步扩面提标,对低保、低边家庭实施主动保障,并将一线公交司机、环卫工人纳入住房保障实施重点保障。老旧小区改造扎实推进。全市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6个,完成21个(含2019年开工项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全面展开。全市已开工建设242台(其中市区81台),是2015年至2019年累计加装台数的10倍。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全面推进。共排查出危房4273户(C级危房3720户,D级危房553户),全面完成治理改造,实现“动态清零”。
(五)样板先行,城乡融合发展持续深化。美丽城镇建设取得良好开端。2020年创成美丽城镇省级样板乡镇10个,美丽城镇升级基本达标24个,缙云县、青田县、景宁县入选浙江省2020年度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优秀县。传统村落保护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稳步推进。2020年全市共完成91个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全面启动34个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提升工作,申报成功26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试点。目前我市共有257个中国传统村落,数量居华东地区第一,全国第三,省级传统村落198个,数量居全省第一。切实推动构筑“国家公园+美丽城市+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空间形态,促进“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六)优化管理,数字政府建设实现不断推进。全面实施施工图图审改革,实现市本级除改建、扩建、装修等列入改革负面清单外的项目施工图事后审查全覆盖。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压缩规划许可至施工许可审批时间,从“一日办结”变为“当场办结”。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电子出件模块配置,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出件”4个100%。全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积极探索用水用气报装外线审批承诺制改革,实现企业用水用气报装“321”,其中企业新建工程项目用水用气实现“零上门、零材料”申报。同时,结合政府数字化转型,深入开展“丽水市建设局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强化各类城市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智慧工地”平台实现基础数据实时查看、环境状况实时监测、远程视频实时监管、工地人员实时管理、质量安全实时监督,目前全市已实现智慧工地“线上”监管项目659个。
(七)立足法治,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入。坚持以宣传教育为手段,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提升素质为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2020年4月被中共丽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授予法治丽水建设优秀单位。建立全市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有效组织依法行政培训,开展3次全市建设系统执法培训暨“互联网+监管”线上培训;积极参与全市立法实践工作,完成《丽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丽水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2个立法调研项目,认真贯彻落实《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三部地方法规,制定出台配套制度《丽水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丽水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丽水市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积极组织开展掌上执法工作,掌上执法开通率、激活率、执法率均达到100%。
(八)从严从实,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持续加强组织建设,制定《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落实好中央、省、市的各项重要精神;制定并印发《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敢三比”争当“丽水之干模范集体和先锋人物大比拼活动的实施方案》,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积极组织党员开展疫情期间志愿社区服务,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抗击疫情作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落实好每季度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制度,签订《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2020年度市建设系统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逐级传导压力和责任;并对廉政风险点开展系统排查,制定《市建设系统2020年廉政风险防控清单》,积极介入项目决策、招投标等风险频发的环节中的廉政风险点。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任务,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次。
二、2021年工作思路
(一)总体要求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全市建设系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建设厅决策部署,坚持以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绿色发展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打造新时代山水花园城市,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为高水平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贡献更多建设力量。
(二)总体思路
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要冲刺,为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2021年我局将重点围绕“实施、加快、完善、统筹、聚力”十字方针,抓好五方面工作:
1.实施城市有机更新,推动城市品质提升。当前,我们正处于从第一个“高水平”向第二个“高水平”迈进的关键时期,需要进一步对标打造“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深入实施城市有机更新行动。一是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加快市政道路、污水处理、垃圾处置等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集中力量实施一批重点项目,着力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不断完善城市功能配套体系。2021年拟新开工建设南明路(南环路-北三路)、东地路(丽阳街-东港路,北环路-市场2号路)、好溪路一期(关下路-望城路)等道路,计划完工桐岭路、丽阳街延伸段拼宽、联平路(联城路-平东路)等道路,进一步优化路网结构。计划完成2座污水处理厂建设、3座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网89公里。同时,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全链条体系建设,加强前端分类投放、中端分类收运、末端分类处置管理,督促各地加快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基本覆盖。二是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将老旧小区、历史街区等改造融入区域整体提升之中,进一步补齐区块发展中基础设施、市容环境、产业业态等短板,推动城市有机更新。2021年全市计划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0个,重点改善老旧小区出行环境,提升小区排水能力,改造优化各类管线,推进垃圾分类设施落地,改造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同时,把老旧小区改造与保护地方特色、延续城市文化脉络结合起来,对高井弄、刘祠堂背、酱园弄等具有重要城市记忆的历史文化街区,注重修复保护地方文化元素。2021年计划启动刘祠堂背历史街区试点改造。三是积极推进城市景观微改造建设。以城市社区、道路、绿地、河流等公共空间为载体,探索口袋公园、街心花园、社区游园等多种表现形式,通过实施增花添彩,实现“让城市融入花园,让花园拥抱城市“的总体构想,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丰富居民生活内涵。2021年研究制定城市景观微改造建设导则,率先在中心城区建设10处城市景观微改造示范点。
2.加快转型升级,推动建设产业高质量发展。继续推进生产方式转变,实现施工方式由传统施工逐步向工业化装配化转变,进一步加大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的推广力度,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2021年,根据省建设厅下达的年度考核任务目标,预计实施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装配式住宅和公共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实施住宅全装修项目50万平方米以上。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打造中国未来建筑科技小镇”的指示精神,着力打造全市首个建筑产业科创园,构建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不断提高建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竞争力,推动实现企业现代化。2021年,完成小镇规划方案编制,启动小镇选址区块拆迁工作,力争小镇基础设施开工建设。
3.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时刻绷紧房地产市场调控这根弦,进一步压实城市主体责任,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因城施策和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调控机制,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同时,不断健全完善住房租赁市场制度政策,进一步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促进住房租赁行业健康发展。二是继续抓好住房保障。继续推进公租房保障扩面,做好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及一线公交司机、环卫工人的住房保障,扎实推进公租房申请“一件事”,提高住房保障信息化管理水平。同时,稳妥推进棚户区改造,2021年全市计划开工1506套,基本建成1160套,竣工740套,交付744套。
4.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落实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中心城市能级,发挥县域比较优势,深化美丽城镇建设,打响乡村美丽宜居品牌,共建新时代全域美丽新格局。一是抓好各县(市、区)城市品质提升。以推进“建一座商业综合体,打造一片文化街区,培育一条高品质步行街,建成一个五星级酒店,建设一个未来社区”的“五个一”项目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各县(市、区)公共设施服务水平,大力推动县城提质增效。2021年要指导督促各地制定年度建设进度计划并开展项目建设,陆续建成一批项目。二是推进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围绕打造大花园最美核心区,按照《丽水市美丽城镇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要求,紧紧扭住“五美”要求,扎实推进美丽城镇建设,充分发挥小城镇在城乡融合发展的节点作用。2021年全市计划创建省级美丽城镇样板乡镇7个以上。三是打造乡村宜居特色。因地制宜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统筹推进全域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使乡村既具“颜值”更有“气质”,加快推进全域美丽。
5.聚力数字赋能,着力推进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数字技术在防疫、生产、生活各方面得到了大量应用,为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复工复产、民生保障等提供了有力支撑,成为经济缓冲的“韧带”、政府治理的“助推器”。如运用“智慧工地”平台开通线上开复工审批通道、开发“丽水市建筑行业人力银行(建筑行业人力资源平台)”,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这次疫情防控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城市治理”问题作出指示,强调“城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下一步将充分结合建设系统工作实际,继续完善“丽水市建设局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平台”模块建设,持续优化“智慧工地”平台功能,坚定不移地用数字赋能的手段来提升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治理水平。
(三)保障要素
1.坚持政治引领。要做好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必须加强党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到推动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讲政治是党一切工作的生命线,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我们正处在大有可为的新时代,要按照“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要求,加快培养一批懂城市、会管理,敢担当、善作为的建设系统党员、干部,充分运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去建设和管理城市,切实打造起一支忠诚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党员干部队伍,以优异发展答卷迎接建党100周年。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作为城市建设者,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市宜居生活的新期待,着力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创造优良人居环境,始终做到城市发展为了人民、城市发展依靠人民、城市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坚持学与思结合。一是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思维。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把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统筹城市建设管理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系统治理“城市病”等突出问题,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动城市有机更新,促进城市全生命周期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坚持新发展理念。“十四五”时期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提高城市工作水平,不断增强城市的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提高城市的承载力、宜居性、包容度。三是牢固树立“没有实现加快发展也是一种风险,没有追求实现加快跨越式发展的意识、决心和胆略更是极端危险”的理念。要秉持“发展阶段不可逾越,发展阶梯可以跨越”理念,从解决当前各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入手,坚决克服和摈弃按部就班、墨守成规的保守主义,敢于确立“用尽全力跳起来摘桃子”的目标,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推动丽水实现非一般性的跨越式发展。
4.坚持廉洁从政。建设领域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高危领域,在城市建设、房地产市场监管、工程建设管理、招投标监管等各环节都有可能形成腐败滋生的土壤。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不能有丝毫放松。建设系统全体干部都要严以律己,始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刻汲取身边反面典型案件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领导干部要积极发挥“头雁作用”,率先垂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加强日常监督教育管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