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一批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推广使用目录的通知
来源:建筑业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5-06 10:57
为贯彻落实《丽水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扶持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扶持发展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根据企业申报,经我局审核,现将第一批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推广使用目录予以公布。根据《办法》要求,市区的政府投资项目在满足技术标准要求前提下,其房屋建筑非承重墙体、砌筑围墙、砖胎模、人行道、广场、城市道路、河道、公园、室外绿化停车场、道路路基和基层等凡能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可根据自身实际积极推广使用目录中的产品。
其他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附件: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推广使用目录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