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桂语兰庭15幢1502室商品房公开销售公告
  来源:房产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5-06 17:03

本公司有退回商品房壹套将采用公开销售的方式进行销售,详细情况如下:

一、公开销售的商品房信息:房屋开盘时间2020年8月20日,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竣工交付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

楼盘名称

幢 号

室 号

面 积(㎡)

房屋单价

(元/㎡)

地下非人防车位

总 价(元)

编 号

价格(元)

桂语兰庭

15幢

1502

107.78

22300

0900

250000

2653494

二、申购报名方式:本次保证金分两笔缴纳:第一笔保证金由申购人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处州支行(地点:莲都区财富大厦一楼),指定窗口以申购人个人名义开立70万元的定活两便存单,并办理1个月期限的资信证明(由银行办理);第二笔保证金由申购人向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丽水绿城浙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监管账号:3305016961600966998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处州支行)缴纳10万元的保证金。(缴纳保证金银行联系人:彭子萤 13454381520)

申购人凭定期存单、资信证明、10万元保证金缴纳凭证及本人身份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07号商会大厦)五楼561办公室报名,报名后将资信证明原件交由我公司保管,并提供退款的银行账号。(注:如申购人已婚且需以夫妻双方名义申购房屋的,则在申购时需以夫妻双方名义进行申购。若申购时仅以一方名义进行申购,则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也只能以一方名义签订合同,不能以双方名义购买。即签约仅以申购主体为准,不得增减或变更。)

三、申购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3日17时00分止。

四、购买人确认方式及时间:如有申购人,申购报名结束后十五天内确定购买人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每套房源购买报名的人数超过1人的,则以现场公证抽签(或摇号)的方式决定最终购买人。(注:如需抽签(或摇号),所产生的公证费由我公司承担)。

五、保证金退回办法及时间:如有申购人,待公证处确定最终购买人后,取得购买权的申购人的10万元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未取得购买权的申购人保证金退回办法如下:

第一笔保证金:申购人在现场公证抽签(或摇号)结束后下一个工作日凭有效证件,到公司销售部领取之前提交的资信证明,申购人凭资信证明及存单自行前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处州支行(地点:莲都区财富大厦一楼)取回保证金;

第二笔保证金:本次现场公证抽签(或摇号)结束后次日启动退款流程,申购人(未超过10人),凭身份证前往我公司销售部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预计5个工作日内退回到申购人提供的退款账户;申购人(超过10人),我公司将会在15个工作日内退回到申购人提供的退款账户。

六、销售联系人:张溯             联系电话:18967080373


公司名称:丽水绿城浙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