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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执行《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技术管理规定》的人防工程通过验收
作者:范惠青、朱青凤 来源: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10-08 09:27

9月30日,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参加庆元县滨江淌品园项目人防工程竣工验收会议,该项目设计附建式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7168.75平方米,战时功能为二等人防掩蔽所,平时用途为地下汽车停车库。

该工程是庆元县第二个按照《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技术管理规定》(浙人防办【2021】23号)执行并完成竣工验收的人防工程。人防工程标识标牌的统一规范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不正确识别、使用和保护人防设施资源,有利于有效发挥战时使用功能,提升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