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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居住区常见树木修剪指南》的通知
  来源:丽水建设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11-01 09:35

各县(市、区)建设局、开发区建设分局,市园林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居住区常见树木的修剪,有效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现将《丽水市居住区常见树木修剪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丽水市居住区常见树木修剪指南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

丽水市居住区常见树木修剪指南

为规范居住区树木修剪,根据《城市绿化条例》《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制定居住区常见树木修剪指南。

一、常见树木修剪

(一)常绿阔叶树修剪

此类树种树冠常呈广卵形、卵形、广椭圆形,冠大荫浓,冬季遮荫面积大,对采光有较大影响,代表树种有香樟、广玉兰、大叶女贞、乐昌含笑、杜英等,修剪参照下图执行。

(二)落叶阔叶树修剪

此类树种树冠常呈广卵形、广椭圆形,冠大荫浓,冬季落叶,对居住区冬季采光影响不大,代表树种有黄山栾树、无患子、乌桕、重阳木、朴树、榉树、珊瑚朴等,其中速生树种如悬铃木、垂柳等冬季修剪可适当回缩修剪,控制树冠大小。修剪参照下图执行。

二、修剪后续管理

(一)剪锯口处理。剪锯口应平滑,粗度超过5cm的锯口应涂伤口愈合剂。

(二)非正常树木截干后重新培育树冠。截干后1-3年应保证确保必要的后续补充修剪工作,按照正常的树形的标准,培育良好的树冠。

1.除萌(抹芽)。通常情况下主干2.5米以下萌发的枝条全部去除。并适时去除整形带的过密枝。

2.有中干目标树形的注意去除或重回缩主头的竞争枝,避免形成双干或多干树形。

3.无中干目标树形的按三级分枝的结构要求培育永久树冠。

三、居住区树木修剪实施条件和程序

居住区内树木生长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的,居民提出修剪要求的,小区绿化养护单位应当根据树木生长情况,进行常规修剪;通过常规修剪不能解决影响房屋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等问题的,居民需提出申请,经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委托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按相关技术规范制定回缩修剪方案(包括树木的位置、数量、品种、修剪程度等要素),需征询业主意见并进行公示后,可适时安排作业。各县(市、区)绿化管理部门对居住区绿化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居住区树木修剪的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