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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书写过往,汗水浇灌硕果——近三年我市城乡建设回眸
  来源: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2-28 14:44

回首过去的三年,丽水建设人秉持百姓情怀,聚焦群众关切,以跨山统筹、创新引领、问海借力三把“金钥匙”全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目前全市建成区面积达117.93平方公里,城市道路长度达1377.87公里,城市绿地面积达5634.95公顷,其中市本级建成区面积达44.7平方公里,道路长度达318.28公里,城市绿地面积达1818.28公顷,一幅美丽迷人的城市画卷在丽水大地铺展开来。

三年来,

我们以“夯基补短”强“城市能级”,

城市建设驶入“快车道”

(一)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城市道路体系进一步完善。2019年以来,全市建成道路长度达193.59公里,道路面积达2288.56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建成和平路、桐岭路及联城、水东、城东区块等19条城市道路,打通“断头路”8条,城区路网和路网密度不断加大。2021年11月,桐岭路道路工程竣工验收,极大缓解了丽水主线交通压力。丽水市区已形成以括苍路、紫金路、城北路、丽阳街等主干道路为框架,以中山街、花园路、人民路、囿山路等次干路和支路为脉络的城市道路系统。

▲桐岭路道路工程

(二)建设垃圾处置设施,垃圾分类水平进一步提高。2019年以来,全市累计完成72个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小区、224个定时定点小区、137条定时定点商业街和6个示范片区创建。新建垃圾终端处置设施7座,新增垃圾焚烧处理能力2400吨/日、易腐垃圾处理能力415吨/日,开工建设全省首个装修垃圾处理项目,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等综合性设施建设,龙泉、青田、遂昌、缙云等地垃圾焚烧设施实现从无到有的突破。目前,全市正在运行的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有6座,日处理能力3100吨,易腐垃圾处置设施有7座,日处理能力515吨,其中市本级焚烧处理能力1000吨/日、易腐垃圾处理能力250吨/日。云和、松阳、庆元跨山统筹到相邻县市处理,全面实现城镇生活垃圾“零增长、零填埋”。

▲青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景宁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中心

▲遂昌县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及焚烧发电一体化项目

(三)加快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2019年以来,全市累计完成73个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新建改造污水管网478.8公里,完成11座污水厂清洁排放改造、4座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8万吨/日。目前,全市城镇污水管网1587.7公里,城镇污水处理厂17座,污水处理能力47万吨/日。其中市本级污水处理厂2座,污水处理能力为17万吨/日。腊口污水处理厂建成、正式运行,污水输送干管(中岸圩-腊口)同步完工,具备输送污水功能,实现市区污水处理“跨山统筹”,提高中心城区环境承载力。

▲腊口污水处理厂

三年来,

我们以“一危一旧”聚“大众民心”,

住有所居实现“新突破”

(一)大力推进危旧房治理改造。积极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19年全市完成两轮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共计44352户,全市较大规模的农村存量危房安全隐患已基本消除。2021年,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隐患。目前全市在册农村危房2505户,其中用作生产经营自建房89户,涉及公共安全非自建房149户,其他自建房2267户,已全部完成整治。积极开展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2020年,对全市共69569户农村困难家庭进行了全面调查,共排查出危房4273户,其中C级危房3720户,D级危房553户,全部建立“一户一方案”,所有C、D级危房全面完成治理改造,实现“动态清零”。2021年,继续做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目前累计排查出困难家庭危房1087户,已全部治理改造到位。不断加强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通过“腾、拆、修、控”等治理改造方式,于2019年11月底全面完成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任务。2021年,全面启动城镇危房解危三年行动(2021-2023),完成城镇危房解危24幢,完成三年解危任务的72.73%。

▲老旧小区改造前、后

(二)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自2019年浙江被列为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省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发展工程、民生工程、美丽工程,对标打造“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深入研究谋划、持续迭代升级。2019年以来,全市实施改造老旧小区61个,涉及建筑面积约170万平方米,惠及居民约14700户。同时,常态化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2019年12月,市建设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丽水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2021年8月,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截至目前,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已开工建设325台,已完工电梯287台。其中,2021年全市新增开工建设电梯59台,新增完工电梯201台,新增完工电梯数量在全省11个地市中排名第三。

▲加装电梯安装后

(三)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2019年以来,全市累计完成棚户区改造约150万平方米,共9900余户。公租房保障不断提标扩面,按照“积极稳妥、先易后难、先大后小、先低门槛进入后逐步到位”的原则,各县(市、区)普遍扩大了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覆盖面。保障对象从低保、孤老病残、烈军属等特殊困难家庭,逐步扩大到低收入、中低收入、新就业无房职工以及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群体,并加大了对公交、环卫等公共服务行业一线职工的保障力度。2021年11月,最新修订版《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发布,受益面再次扩大,突出了保障性住房“兜底”“补位”的公益性质,做到了精准保障。目前,全市共有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10793套、59.3万平方米,累计有1.4万余户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6500户困难群众领取了租赁补贴,其中市区公租房累计保障户数7000户,基本实现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有效改善,“住有所居、安居乐业”的民生期待,在丽水正一步步照进现实

▲城西公租房

三年来,

我们以“匠心品质”提“整体品位”,  

城乡面貌焕发“新颜值” 

(一)景观微改造、绿道建设,让我们的城市更加精致。围绕打造大花园最美核心区,以小生态、小循环为切入口,以“增花添彩”行动为依托,构建山水城市特色的公共空间,实现“让城市融入花园,让花园拥抱城市”的总体构想。2019年以来,陆续建成了飞鹤大厦绿地、绕城线慢行绿道、苔藓景观绿地、立体绿化(月季花墙)等一大批绿地。2021年,完成《丽水市花园城市“微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城市景观微改造建设导则》编制,完成老年公园景观微改造、城区道路“增花添彩”微改造、处州公园“增花添彩”微改造、市区大猷街、北苑路沿线花墙花篱等10处景观微改造试点项目建设,为城区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立体花墙微改造

▲行政中心苔藓园改造

▲绕城线慢行系统改造

依托“山水田林湖”的自然格局特征和生态资源本底,契合“中心集聚、轴带联系”的城市城乡空间布局,串联城乡自然生态环境、人文景观资源,发挥生态优势,在市域、区域两个层面构筑城乡一体、山水相连、低碳生态、衔接方便的绿道网络系统。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绿道3022公里,6条绿道获评“浙江最美绿道”。2021年,制订出台了浙江省首部规范绿道管理的政府规章《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我市绿道建设管理水平。

▲浙江最美绿道——缙云县城市绿道

▲浙江最美绿道——松阳县松阴溪绿道

▲浙江最美绿道——青田县瓯江干流祯埠绿道

(二)传统村落保护、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让我们的乡村更具活力。统筹推进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全市累计257个村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数量位居华东地区第一、全国第三,198个村纳入浙江省首批传统村落名单,数量均位居全省第一。自2019年开始建立市级传统村落名录,目前共有23个村列入市级传统村落名录,形成了国家、省、市三级立体保护层级。并积极探索传统村落立法工作,于2019年颁布了《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让传统村落保护在法制轨道上畅行。我市松阳县是华东地区传统村落数量最多、风格最丰富、保存最完好的地方,被《中国国家地理》杂志誉为“最后的江南秘境”。

▲松阳县四都乡陈家铺村

极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至今共启动214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其中龙泉市宝溪乡溪头村、庆元县举水乡月山村、龙泉市竹垟乡盖竹村列入国家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试点。2019年,松阳村居提升改造改革试点成为全国首个与联合国人居署开展合作的乡村发展示范。

▲龙泉市宝溪乡溪头村

(三)美丽城镇建设、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让我们的城乡更加融合。2019年,全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总任务158个创建乡镇均考核达标,达标数量全省最多。其中,获得省级样板称号乡镇61个,样板率38.61%,居全省第二位。丽水凭借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带动乡村振兴这一工作,获评“2019年度中国十大民生决策”奖。2020年,我市立足生态优势,在完成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基础上,着眼高质量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全面启动美丽城镇建设工作。目前已累计创成美丽城镇省级样板乡镇19个,美丽城镇省级基本达标62个,1个街道成为首批山区县县城城镇省级样板。同时,2021年我市与嘉兴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组团打造美丽城镇,开启全省首个美丽城镇版“山海协作”。

▲景宁县红星街道成为首批山区县县城城镇省级样板

▲美丽城镇——龙泉市住龙镇

▲美丽城镇“山海协作”签约仪式

2021年,我市以打造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为导向,全面启动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和未来社区建设工作。目前全市共有16个城乡风貌样板区成功列入全省首批城乡风貌样板区试点建设名单、13个未来社区项目成功列入省级试点和创建名单,实现城乡风貌样板区及未来社区创建市域范围全覆盖。

▲大港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