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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3-04 08:47

全市有关单位、各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5号)和《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0〕192号)文件精神,丽水市建设教育培训学校定于2022年2月25日开展一级建造师网络继续教育工作,具体报名、培训方式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一级建造师。

二、报名程序

继续教育人员可直接登入丽水市建设行业人才继续教育平台注册、报名、缴费及学习。网上报名地址:http://www.lssjsjypxxx.com/继续教育登入区域。

1.方法一:企业注册批量开通。点击注册,用户类型选择“企业用户”,填写完相关信息提交信息注册完成,用户名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用户登录后选择课程选购,下载相应模板,根据模板内容填写好信息后,在批量导入处将文件上传。之后根据网站提示缴费完成(网上缴费暂时只开通支付宝缴费)。

批量导入缴费完成后,模板内所有学员将同时开通账号可直接登录学习,无需再行购买,用户名为学员身份证,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六位。

2、方法二:个人用户。点击注册,用户类型选择“学员用户”,填写完相关信息提交信息注册完成,用户名为学员身份证。

用户登录后选择课程选购,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购买相应专业的课件进行学习(网上缴费暂时只开通支付宝缴费)。

请各单位和个人慎重报名,一旦报名缴费成功,不支持退费。

三、培训费用及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全网络培训:主项120学时(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300元,增项60学时(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150元。

电子发票至“订单管理” 自行下载。

四、电子证书打印

(1)完成全部学习1天后,可点击“学时证明”,即可打印相关学习项目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继续教育学时证明请自行存档,以备后用。

(2)学时证明是学员参加网络培训完成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沈老师  2106213

继续教育平台网络技术服务:18621742606

平台学习课件技术服务:400-0100-678

局人教处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