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水市本级2022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作者:吴越 来源:城建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5-11 17:00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2〕31号)、《浙江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19〕16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丽水实际工作需要,丽水市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统筹资金用于浙财建〔2019〕163号文件规定的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海绵城市建设等住房城乡建设发展任务支出,具体资金分配详见附件。现将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至5月18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人:吴越,联系电话:0578-2106533,邮寄地址:莲都区城东路99号(市建设局407室)
附件:2022年丽水市本级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分配表.xls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