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建筑业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5-26 11:40

浙江欣信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7MA2E3TAW4J):

本机关在2021年11月的建筑业企业“双随机”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存在技术工人人数不符合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情况。我局于2022 年5月5日向你单位发出《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本机关决定撤回你单位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的行政许可。

如不服本决定,当事人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丽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或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行政决定的执行。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