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2022年浙江省园林城镇”名单的公示
  来源:城建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8-05 17:2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要求,提升我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根据省建设厅《浙江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2017〕22号)等文件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2022年浙江省园林城镇”评选活动。

经各参评单位提出申请,报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并经综合考评,结合各县(市、区)的申报材料,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转报,确定上报住龙镇(龙泉市)、新兴镇(松阳县)为浙江省园林城镇。

现将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5日至8月11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常晓静 0578-2183137

王  华 0578-2114067  

附件:

丽水市上报“浙江省园林城镇”名单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5日

附件:

丽水市上报“浙江省园林城镇”名单

(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名)

1.住龙镇(龙泉市)

2.新兴镇(松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