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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建设局开展《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管理条例》宣传
作者:王莹;谢芳 来源: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9-16 09:48

龙泉市建设局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出水水质不稳定”的问题,立即协同住龙镇工作人员对住龙镇住溪村、建平村出水水质进行排查,并组织开展《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管理条例》宣传,通过线下走访等方式进行常态化宣传引导,提升农户防污治污意识。现场向村民发放宣传手册和农户告知书,多角度解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工作人员深入农户、农家乐宣讲政策,向村民详细解读条例中的相关条款,特别是条例中对于养殖户、农家乐、民宿等方面的规定条款,同时进行多轮次水质检测。

下一步,将实行回头看机制,对养殖户进行常态化走访,并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抽检,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日常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相关考核管理制度,明确县级、乡镇、行政村、农户以及运维单位等各方责任,明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设备运维周期等职责内容,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