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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顺利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省级初审!
  来源: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12-04 10:06

11月30日-12月1日,浙江省建设厅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共同组成初审组,对我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进行初审检查。

初审组听取了我市关于创建工作的专题汇报,观看了创建工作汇报片,查阅了台账资料,并对水阁污水处理厂、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纳爱斯绿谷庄园小区、浙江中广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丽水星艺佳国际建材馆、南明湖等10个现场点位和3个节水示范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

初审组对我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节水组织机构完善,保障了创建工作有序开展;节水法规制度健全,通过制定《丽水市市区非居民用水户定额用水计划管理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为推动城市节约用水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节水工作效果显著,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非居民单位计划用水率、节水型企业覆盖率等指标均优于国家考核标准。初审组最终评定我市通过此次初审,同意将我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申报资料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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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二级调研员祝元文对我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强化理念引领,推进城市节水各项工作。要突出新发展理念对城市节水工作的引领作用,持续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发展。二是坚持系统推进,凝聚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在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雨水集蓄利用、海绵城市建设等方面锚定目标、同向发力。三是注重科技创新,提升城市节水工作质效。要全面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完善城市供水管网智慧管理系统,切实提高城市节水效能。

下一步,我市将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推进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力争2024年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再争取到一块国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