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丽水市建筑业企业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审核情况的补充公示
来源:建筑业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5-04 08:54
根据《丽水市建筑业企业荣誉称号评选管理实施办法》要求,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4日,我局对2023年度丽水市建筑业企业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审核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收到相关企业对《关于2023年度丽水市建筑业企业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审核情况公示》的异议,我局组织人员对相关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发函相关单位进行函询,经复核:浙江山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符合建筑业骨干企业申报条件,现予以补充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4日起至2023年5月11日止。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3、联系方式:市建设局建筑业处 电话:2106336。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