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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排水行为,青田县建设局提供上门服务
  来源: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8-11 15:29

为帮助温溪镇排水企业加快推进排水许可证办理,青田县建设局提供上门指导服务,直接与企业负责人宣讲办理排水许可证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解答疑问和指导办理,加强各企业对办理排水许可证的思想重视,并联合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一同上门对青田宏康拉链有限公司、青田金福达服饰饰品有限公司、青田县顺昌服饰制扣有限公司、青田县金虹服装辅料饰品有限公司、青田县宏升服饰有限公司、青田万事达塑料有限公司共六家企业进行勘察,现场核查厂房内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雨水井和污水井的连接情况,找出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要求及时整改,切实促进排水许可证的办理。

“排水许可证”小知识

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排水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对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可以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