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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打造美丽宜居示范村绘就乡村新画卷
作者:王莹  来源: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2-02 11:16

近年来,龙泉市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把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作为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和全域打造最美大花园的重要载体,借助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与剑瓷文化,创新思路,科学谋划,大胆实践,全力探索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新模式。目前,龙泉市共有国家级美丽宜居示范村2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34个。

一是注重审核评估,严抓试点选取。在示范村选点时,严把申报审核关。立足于“三边一文”(城镇周边、山水周边、交通要道边、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选点要求,实地调研,综合评估,优中选优,精心选取基础条件好,资源禀赋优,村级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示范效应大的村庄开展示范村建设。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建设成效,对工作热情更高、资源集约利用更大、成果转化能力更强的乡镇给予优先考虑。二是注重规划引领,彰显个性特色。按照“突出主题、特色培育、典型示范、争创精品”的思路,深入挖掘和提炼村庄个性,根据不同的村庄布局、人文历史、自然资源和产业特色,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在“多规合一”的基础上,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编制有内涵接地气的示范村规划。三是注重环境整治,助推提档升级。结合“美丽城镇”“城乡风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等项目建设,点面结合,统筹推进景观节点提升、村落空间打造和整体环境整治。结合《龙泉市“处州民居”建设规划样本》《龙泉市农民建房通用图集》等农房风貌引导图集,指导农房改造、村庄风貌管控,使乡村建设彰显本土文化内涵。四是注重村民参与,共建美好家园。坚持项目规划和农民需求相结合,通过召开村民讨论会、与设计师面对面交流、效果图公示等形式,充分征求意见建议,从规划、决策到建设都坚持以村民为主体,真正让村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各示范村在建设过程中,积极推行“阳光工程”,让村民“自己说话、自主办事、自我管理”,切实做到了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自己用、自己管,形成人人来关心、人人来支持的良好工作氛围。五是注重资源整合,强化巡查督导。为使村庄日常资金使用更精准高效,进一步提高建设成效,示范村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使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要求,全面整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危旧房改造、三改一拆专项行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等各类资金,集中用于支持示范村建设。为跟踪指导示范村建设工作,我市专门成立工作小组,组织技术力量,蹲点帮扶,跟踪指导,确保质量不降低,进度不落下。

下一步,龙泉市将继续以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抓手,用更大的决心、更多的投入、更新的举措,更强的力度,全力探索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新模式,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村,让乡村更美丽、产业更兴旺、百姓更幸福,让广大村民能够望得见青山、看得见绿水、记得住乡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