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莲都区半山云邸19幢104室商品房公开销售公告
  来源:房产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4-18 09:34

本公司有退回商品房一套将采用公开销售的方式进行销售,详细情况如下:

一、公开销售的商品房信息:房屋开盘时间2021年3月10日,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竣工交付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楼盘

名称

幢 号

单元号

室 号

面 积(㎡)

房屋单价

(毛坯)

(元/㎡)

房屋用途

总 价(元)

半山云邸

19

/

104

191.2

27000

住宅

5162400

二、申购报名方式:本次保证金分两笔缴纳:第一笔保证金由申购人到中国银行丽水市分行营业部指定窗口以申购人个人名义开立50万元的定期存单,并办理1个月期限的资信证明(由银行办理);第二笔保证金由申购人向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丽水市南明湖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账号:389673561916)缴纳10万元保证金。(缴纳保证金银行联系人:刘晓凤13957074067)

申购人凭定期存单、资信证明、10万元保证金缴纳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到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07号(商会大厦)五楼570办公室报名,报名后将资信证明原件交由我公司保管,并提供退款的中行账户。(注:如申购人已婚且需以夫妻双方名义申购房屋的,则在申购时需以夫妻双方名义进行申购。若申购时仅以一方名义进行申购,则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也只能以一方名义签订合同,不能以双方名义购买。即签约仅以申购主体为准,不得增减或变更。)

三、申购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8日17时00分止。

四、购买人确认方式及时间:如有申购人,申购报名结束后十天内确定购买人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每套房源购买报名的人数超过1人的,以现场公证抽签(或摇号)的方式确定最终购买人。(注:如需抽签(或摇号),所产生的公证费由我公司承担)。

五、保证金退回办法及时间:如有申购人,待公证处确定最终购买人后,取得购买权的申购人的10万元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未取得购买权的申购人保证金退回办法如下:

第一笔保证金:申购人在现场公证抽签(或摇号)结束后下一个工作日凭有效证件,到我公司销售部领取之前提交的资信证明,申购人凭资信证明及存单自行前往中国银行丽水市分行营业部取回保证金。

第二笔保证金:本次现场公证抽签(或摇号)结束次日启动退款,申购人(未超过10人),凭身份证前往我公司销售部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预计7日内退回到申购人提供的中国银行账户;申购人(超过10人),我公司将会在10日内通过中国银行退回到申购人提供的退款账户。

六、销售联系人:斯嘉琪        联系电话:15215732377

丽水市南明湖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