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市建设局等三部门印发《丽水市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实施细则》
  来源:建筑业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6-14 16:51

为贯彻落实《丽水市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协调推进我市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高质量发展,近日,我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丽水市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合力地推动我市建筑业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实施细则》由总则、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和其他四部分二十条组成。从政策引导、技术应用、监督管理和具体目标等方面对我市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进行全面推广和部署,标志着我市在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领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有助于推动我市建筑业的绿色转型,提升建筑品质,为市民打造更加宜居、舒适的生活环境。 

附件:丽建发〔2024〕2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