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清退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来源: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6-04 09:35

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3号)和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2家部门关于废止《丽水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规定》的通知(丽建发〔2022〕47号),我中心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清退工作,请各企业于2024年6月14日前按规定程序办理清退手续。逾期未及时办理清退手续的,我中心将按相关工作要求将尚未清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移交至国库存放。

如项目或企业因涉法、涉诉导致工资保障金被冻结的,待司法机关判定该工资保障金权属后,按规定予以清退。 

联系方式:综合科  0578-2350905

附件1: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清退名单

丽水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心

2024年6月4日   

附件1:

1、丽水市南明建设有限公司

2、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

3、丽水市农业局

4、丽水市现代建设有限公司(贾晓雁)

5、林海光

6、莲都区岩泉街道办事处

7、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街道新建村

8、莲都区公用事业管理所

9、浙江立鹏建设有限公司

10、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

11、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2、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13、浙江协众建设有限公司

14、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5、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6、中建一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7、黑龙江省九建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8、浙江耀兴建设有限公司

19、浙江省省直建筑设计院

20、上海城建建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1、上海辰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2、中和华丰建设有限公司

23、浙江远达建设有限公司

24、安徽省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5、浙江富华建设有限公司

26、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27、嘉信建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