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在新的征程上取得新进展,根据市建设局要求,7月30日上午,市亮化管理中心党支部开展“党旗映初心 奋斗正当时”主题党日活动。支部书记叶晓伟主持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首先,叶晓伟书记带领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其次,叶晓伟书记带领重温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强调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领会讲话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坚定不移地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努力在新起点上不断取得新更大成就。组织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全面、系统、深入学习领会其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并结合工作实际,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的各项任务上来。
再次,根据亮化中心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计划,叶晓伟书记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召开党纪学习教育总结大会,强调党纪学习教育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过程,要始终保持学习的热情,不断提升自身的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先后领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编写的50个违纪行为典型案例、《浙江党史上的“为党守纪”故事启示录》《中共丽水市纪委机关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关于公职人员违规借贷、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典型案例的通报》等,强调要通过学习这些案例和故事,深刻认识到纪律和规矩是我们党的生命线,是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底线。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要以案为鉴,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抵制各种腐败行为,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强自身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做到廉洁自律,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此外,传达了建设局第8次、9次、10次党组会议精神以及第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精神,强调要深化理论武装,笃定理想信念,为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贡献新力量。还传达了2024年上半年市建设局意识形态领域通报,并开展了亮化中心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要求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最后,全体党员干部交纳7月份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