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于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7月11日,进行《丽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2-2035年)》《丽水酱园弄、刘祠堂背、高井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2-2035年)》的公示,具体公示如下:
一、保护范围与期限
本次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范围为丽水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云和县、庆元县以及景宁畲族自治县,总面积17275.20平方公里。规划保护重点范围是丽水市历史城区,范围北至丽阳街,东至城东路东界-中东路-大洋路一线,西至城西路-括苍路-丽水市中心医院南界-万象山山脚一线,南至瓯江南岸滨江绿化带南界,面积约2.77平方公里。
本次历史文化街区规划保护范围包括酱园弄、刘祠堂背、高井弄历史文化街区,总面积12.19公顷。其中,酱园弄街区东至东护城河,西至大众路,南至解放街,北至继光街,总面积为4.70公顷。刘祠堂背街区东至大众路,南至囿山路,西至中山街,北至梅山弄,总面积为3.29公顷。高井弄街区东至人民医院西侧,南至继光街,西至中山街,北至灯塔街,总面积4.20公顷。
本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规划期限结合“十五五”规划,近期规划时间落实至2030年,综合考虑推动战略蓝图落地、城市更新规划及城市发展需求,远景展望到2035年。
二、保护目标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旨在充分发掘丽水的历史文脉和文化内涵,保护好各历史时期的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突出并发扬丽水历史文化名城的价值与特色。同时,传承丽水独具特色的山水形胜、选址特色、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继承和弘扬丽水优秀传统文化,协调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旨在保护街区遗产真实、风貌完整、生活延续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街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实现遗产保护基础上的街区整体复兴。
三、保护框架
名城保护规划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及市域)、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地段、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三个层次的保护框架,以历史城区为重点,将市域文化遗产保护统一考虑,保护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
街区保护规划坚持整体保护,传承传统营建智慧,统筹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遗产本体及其所依存的地形地貌等自然景观环境,延续历史风貌。
四、保护重点
名城保护规划重点保护承载丽水城市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的历史文化遗产及其所在的环境,包括体现丽水城市格局和发展特色的历史城区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及山水环境;体现丽水城市典型格局风貌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体现丽水城市历史文化价值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
街区保护规划深入挖掘酱园弄、刘祠堂背、高井弄历史文化街区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明确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内容、保护要求和措施建议,加强文物建筑、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让历史文化遗产在有效利用中得到保护传承。
五、其他公示内容及反馈方式
1.公示时间:本次规划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7月11日(30天)。
2.公示地点:公示方式以网络公示为主,具体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jsj.lishui.gov.cn/)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j.lishui.gov.cn/)进行公示。
3.反馈意见方式。
(1)书面邮寄: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323000。
(2)电子邮箱:1693922850@qq.com。
(3)联系人:应先生;联系电话:0578-2134058。
4.附件。
(1)市民意见反馈表。
(2)历史城区、街区保护规划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