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丽水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关于2025年-2027年丽水市区市政设施养管工程监理项目的公平竞争性审查
  来源: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6-12 15:23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丽水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将于近期就2025年-2027年丽水市区市政设施养管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拟定的本项目招标文件主要内容(详见附件)向潜在供应商和相关专家公开征求意见。附件中的文件为非正式招标文件,正式招标文件详见后续招标公告。

一、意见征询编号:/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含有下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1.1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违法设置审批程序;1.2违法设置或者授予特许经营权;1.3限定经营、购买或者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1.4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1.5其他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

2.是否含有下列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内容;2.1限制外地或者进口商品、要素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经营者迁出,商品、要素输出;2.2排斥、限制、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经营或者设立分支机构;2.3排斥、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2.4对外地或者进口商品、要素设置歧视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或者补贴;2.5在资质标准、监管执法等方面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经营设置歧视性要求;2.6其他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内容。

3.是否在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情况下,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3.1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3.2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3.3给予特定经营者要素获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优惠;3.4其他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

4.是否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内容;4.1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或者为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提供便利条件;4.2超越法定权限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为特定经营者提供优惠价格;4.3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要素的价格水平;4.4其他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内容。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6日17:30。

2、意见递交方式:请各提出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和专家应于2025年6月16日17点30分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意见送至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沈诗玲;

5、联系电话:0578-2522968。

6、联系邮箱:/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针对招标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招标内容,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有关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须有本人签字,注明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同时还应提供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

五、注意事项:

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工程招标正常秩序的,将提请同级工程项目招标管理部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理。

附件信息:

附件-丽水市区市政设施养管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