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丽水市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专家增补工作的通知
  来源:建筑业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6-24 10:57

各县(市、区)建设局、开发区建设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丽水市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工作和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持和智力支撑作用,根据《丽水市建筑工程质量、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专家库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丽水市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专家增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公开、公正、流动、择优。

二、申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

三、征集范围 

全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中从事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相关方面的专业人士。

四、申报条件

符合《丽水市建筑工程质量、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专家库管理办法》(附件6)申报要求。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人填写相应类别《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1、2,《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须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和《专家工作承诺书》(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业化、绿色建筑相关业绩材料),报属地(所在单位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

(二)初审推荐: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人资料进行初审,符合《丽水市建筑工程质量、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专家库管理办法》(丽建发〔2023〕64 号)申报要求的择优予以推荐,推荐名额详见附件4(超过分配名额的不予受理),各地应在申报时间截止前填写《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5)并将相关专家资料上报。

(三)审查公示:专家管理办公室组织评审并公示评审通过名单。

(四)公布: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经丽水市建设局确认后予以公布。

绿色建筑专家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叶学伟;联系电话:0578-2106378。

建筑工业化专家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吴钦楷;联系电话:0578-2106728。

附件:1.丽水市绿色建筑专家库专家申请表.doc

2.丽水市建筑工业化专家申请表.doc

3.专家工作承诺书.doc

4.推荐名额表.doc

5.专家推荐汇总表.doc

6.丽水市建筑工程质量、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专家库管理办法.pdf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