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现决定开展丽水市区(市区包括中心城区、莲都区和开发区,下同)新一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库招标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对象
各国有商业银行丽水(市)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丽水分行、邮政储蓄银行丽水市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丽水分行、莲都农商行、莲都村行。
二、招标方式
根据《丽水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库招标指标及评分细则》(见附件)对各竞标银行进行打分,本次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招标采用合格制,总分70分即为合格,不对最终合格的商业银行数量设置上限。中标人可指定其辖属分行营业部或支行承担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具体工作。
三、竞标银行须知
1.由市建设局、人行丽水市分行、丽水金融监管分局共同组成招标评审小组,对参加竞标的银行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市建设局网站公示三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将被确定为具备监管银行资格,进入监管银行库。
2.参加竞标银行需在2025年8月11日12时前(竞标截止时间),向市建设局房产处提供竞标文件一式六份,竞标文件要按相关评审指标提供相应的资料(“主管部门评价”指标除外)。取数时间为截止至2025年6月30日数据为准。取数范围:不良贷款率、房地产行业贷款同比增速以竞标银行辖内数据为准;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住房按揭贷款余额以市区竞标银行数据为准。竞标银行提供的资料应真实有效,相关数据以评审小组核定为准,如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情形,将取消中标资格。
3.本次招标监管银行有效期为招标结果确定之日起到2028年8月,到期后重新组织招标。
4.本招标公告由市建设局、人行丽水市分行、丽水金融监管分局负责解释。
5.本次进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库的各银行如在资金监管过程存在业务不合规或工作不到位的情况,将提前终止监管资格。联系人:季先生,联系电话:0578-2106239。
附件:丽水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库招标指标及评分细则.doc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