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购存量商品房作用保障性住房拟收购房源公示
作者:徐景云
来源:住房保障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1-09 14:4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构建“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思路,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双方自愿原则,我公司作为政府指定的专项收购主体,通过公开征集、房源审核等流程,现对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拟收购房源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房源情况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房屋套数(套) | 建筑面积(m2) | 备注 |
栖溪晓庐 | 丽水市关下路与好溪路交叉西北侧 | 280 | 31524.82 | |
备 注 | 储藏间/间,/ m2;车位280个,3573.23m2。 | |||
具体收购房源从上述房屋中选取,以最终的收购协议为准。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月9日-1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进行反馈,联系电话:0578-2073374。公示无异议的,列入此次保障性住房收购房源。
丽水市大花园人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