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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水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


【信息时间:2009-3-23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中共丽水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

丽委〔20095

 

  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委决定,从20093月至20102月,在全市开展第二批和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创造性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党的十七大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30年来,丽水积极解放思想,推进体制改革,特别是党的十六大后,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省委八八战略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深入实施三市并举发展战略,努力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到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来,人均GDP突破3000美元,已站在初步现代化的门槛上。与此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欠发达仍然是丽水最大的实际,我们的发展还面临着很多的问题和困难。这些问题和困难,既有外部危机带来的影响,也有自身存在的问题,还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分析研究解决这些不健康的因素、不协调的问题和深层次的矛盾。尤其在当前,丽水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重要的转型期,面对宏观环境异常复杂和日趋严峻的形势,如何把压力转化为动力,把挑战转化为机遇,唯一出路就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丽水发展实际,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改革创新的精神投身到学习实践活动中去,争先创优,努力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为丽水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提供重要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以坚持科学发展,促进转型升级,建设生态文明,推进全面小康为实践载体,以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把全市党员干部创业创新的积极性和智慧引领到科学发展上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二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省委两创总战略和我市三市并举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原则:一是坚持解放思想。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解放思想、用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努力用新观念研究新情况,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用新举措开创新局面,以思想大解放和观念大转变推进经济社会大发展。二是突出实践特色。坚持知行辩证统一,以坚持科学发展,促进转型升级,建设生态文明,推进全面小康实践载体为总抓手,总结借鉴以往集中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方法,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动本地本单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三是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吸收群众全程参与,虚心向群众学习,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主动为群众服务,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真诚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四是正面教育为主。着眼于保护和调动党员干部推动科学发展的积极性,注重激发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内在动力,自觉查找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

  三、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坚持在深化上下功夫,在实效上求突破,努力达到四个目标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深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解放思想,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充分认识进入发展新阶段的丽水,不失时机地坚持科学发展,推进转型升级,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三市并举发展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的根本举措,是欠发达地区实现跨越发展的必然选择,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在怎样走好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这条科学发展之路上形成共识,实现思想新的解放和新的统一。

  二是解决突出问题。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的发展理念,努力形成科学发展的新思路,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战略性、体制性、政策性、素质性、结构性问题,全面改善民生,促进转型升级,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开创丽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局面。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巩固和发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进一步树立党员干部的新形象。

  三是创新体制机制。围绕坚持科学发展,促进转型升级,建设生态文明,推进全面小康的要求,把解决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针对现阶段丽水发展实际,以深化生态功能区调整、深化山区农民异地转移、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三大改革创新为重点,着眼于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发展山区生态旅游、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方面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领导机关着重建立健全推动科学发展的各项政策规定和体制机制,切实转变职能;基层单位着重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规章制度,努力为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

  四是促进科学发展。学习实践活动坚持务求实效,努力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进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的自觉行动,在新的起点上,围绕省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丽水的区域经济特色和生态优势,发展生态经济,优化生态环境,弘扬生态文化,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着力提升山区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均衡性,推动丽水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跨越发展,努力使丽水发展成为浙江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生态屏障。

  根据丽水发展实际和市委确定的重点任务,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努力实现五个推动

  一是推动《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纲要》的顺利实施。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坚定走生态文明发展之路的信心,做大生态农业,做强生态工业,做优生态旅游业,形成山区经济新一轮发展的科学格局和整体合力。

  二是推动社会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的解决。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增强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提高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能力水平,推动全市十件大事、市区十件实事和市直单位实事实办项目落实到位。

  三是推动当前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以全面推进千亿富民强市工程为总抓手,把深化三大改革创新三大产业培育三大重点突破三大保障水平和实施农民增收“6+1”工程、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等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为推动丽水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夯实基础。

  四是推动各项体制机制的创新。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解决全市发展中遇到的战略性、体制性、政策性、素质性、结构性方面的突出矛盾,创新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各项体制机制,增强科学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五是推动转变干部作风建设的“3355”工作见成效。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建立健全问责制、销号制、评判制三项制度,切实加强抓典型、抓督查、抓队伍三个抓,着力推进治滑、治阻、治野、治假、治贪五个治,努力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做到五个先,即要群众遵守的我们先遵守、要群众做到的我们先做到、要群众提倡的我们先提倡、要群众管好的我们先管好、要群众不干的我们先不干

  四、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学习实践活动分两批进行,每批半年左右时间。

  第二批:从20093月开始,到20098月基本完成。参加对象为:市、县(市、区)党政机关;市、县(市、区)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各类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以及党组织关系在市、县(市、区)的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

  第三批:从20099月开始到20102月基本结束,参加对象为:乡镇、街道,村、社区,未参加第二批活动的中小学、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等。

  第二批活动开展时,市里选择第三批活动的部分单位进行试点,各县(市、区)选择一个乡镇(街道)进行试点。

  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单位,原则上按照党组织的领导关系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国有企业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关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对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和正在改制的国有企业的党员以及流动党员等,可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总的要求前提下,区别对待,灵活安排。流动党员一般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学习实践活动,流出地党组织协助。要保证学习实践活动覆盖到所有的基层党组织,确保每个党员干部都参加活动。对那些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确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为他们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创造必要条件。

  五、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基本步骤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之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工作。要进行广泛地宣传和思想发动,认真学习传达、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摸清学习实践活动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紧扣坚持科学发展,促进转型升级,建设生态文明,推进全面小康,创新活动实践载体,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召开动员大会,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部署,确保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参与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

  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学习调研阶段。这一阶段主要统筹抓好学习调研,围绕科学发展进行解放思想讨论等工作。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百问》、《丽水科学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案例》,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文件。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等辅导材料。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员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作辅导报告。领导班子要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科学发展体制机制的要求,确定重点调研课题。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深入调查研究,梳理主要问题,形成调研报告。组织党员干部密切联系当前经济形势和自身实际,围绕如何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这条科学发展之路开展大讨论大交流,撰写和分析案例,形成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共识,以思想解放引领观念转变,以解放思想推进实践创新。

  2、分析检查阶段。这一阶段主要统筹抓好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检查报告等工作。认真开展征求意见工作,查找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谈心交心的基础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班子和个人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要撰写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并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要充分运用学习调研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成果,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紧扣党的十六大以来本地本单位的发展实践,理清科学发展思路,形成高质量的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分析检查报告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

  3、整改落实阶段。这一阶段主要统筹抓好制订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等工作。根据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民主评议中反映和查找出的问题,各级领导班子要认真制订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项目、目标和时限要求、具体措施和责任主体,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做出公开承诺。整改工作要贯穿学习实践活动的始终,在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的基础上,集中解决几个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办好几件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实事。学习实践活动一开始就要注意做好建立健全科学发展体制机制的工作,及时制定和完善促进科学发展观的政策措施。基层党组织也要完善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规章制度。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后,要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要把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解决突出问题、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根据测评结果,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六、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坚持边学边改,把解决突出问题放在重要位置,让人民群众从一开始就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气象。

  按照第一要义是发展的要求,着力解决发展思路不清、发展信心不足、发展方式落后、发展质量不高、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

  按照核心是以人为本的要求,着力解决执政为民意识淡薄,不能深入了解群众愿望、顺应群众要求,对民生问题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疾苦关注不够,对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不够,对社会和谐稳定重视不够等问题。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着力解决片面发展、盲目发展、只顾眼前发展等问题,尤其要解决单纯追求速度,不重视调整经济结构,不重视质量和效益,不重视节能减排,甚至以牺牲环境、破坏资源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增长,不重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协调发展等问题。

  按照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的要求,着力解决全局意识不强,缺乏战略思维,不能妥善处理中央和地方、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畅等问题,尤其要解决不能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关系等问题。

  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要求,着力解决党性不强、党风不正、执行党纪不严的问题,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党员意识不强,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不正确、作风漂浮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等问题。

  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要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题,坚持从实际出发,明确哪些问题已具备条件,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可以解决;哪些问题难度较大,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解决问题要突出重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多为人民群众办看得见、摸得着、促进科学发展的实事。

  七、加强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1、明确领导责任。市委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指导和日常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参加具体工作,并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担任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按照职责和分工做好工作,并根据不同批次学习实践活动的特点,结合各自分工,建立联系点,加强指导,解决具体问题,总结创新经验。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实施分类指导。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总体要求的同时,针对领导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以及其他单位的不同特点,党员领导干部、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等不同群体,注重从实际出发,分别提出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分层次、多形式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3、坚持探索创新。各地各单位在高标准、严要求完成中央和省委、市委规定要求的同时,要紧密联系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勇于创新、大胆实践,积极探索符合各地各单位实际、党员干部欢迎、行之有效的活动方式和活动载体,不断丰富活动的内容,增强活动的效果,使学习实践活动充分体现时代特征、实践特色、丽水特点。

  4、强化督促检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向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委派出指导检查组,具体承担联系沟通、提出建议、总结经验、督促指导等职责。各地和有关单位也要向下属单位派出指导检查组,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严格按照部署要求开展,取得实效。

  5、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特色和优势,把握导向,掌握节奏,讲求效果,扎实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党委宣传部门要牵头协调主要新闻单位,精心制订宣传报道方案,统一开辟专题专栏,加强媒体协作联动,全面充分及时地报道学习实践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典型,营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浓厚氛围。

  6、注重统筹协调。要统筹学习实践活动各个批次、各个阶段的工作,做到有机衔接、相互结合、前后呼应。各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重视协调各个地方、行业、部门、企业、单位的活动安排,加强上下互动、左右联动。要讲成本、重实效,防止文山会海,杜绝形式主义。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本地本单位具体工作结合起来,使学习实践活动和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