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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 景: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规范运作机制,创新运行载体,着力完善各项住房保障政策,逐步扩大住房保障面,基本形成了以普通经济适用房、定向经济适用房、经济解困房、廉租住房、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资金等为主要内容的多类型、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特别是撤地设市以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在努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同时,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始终把经济适用房等项目建设及廉租住房的实施作为市政府为民办事的“十件实事”来抓,经过努力,我市已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较好地满足了不同居民的住房需求。
基本做法和主要成效:
一、加强廉租住房扩大受益面,实现“应保尽保”
一是逐步推广廉租保障工作。从2004年下半年起,在我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尚在拟稿讨论之际,我市就发布关于实施廉租房制度的通知,标志着廉租房制度已在我市正式启动,当年我市就有符合条件的62户“双困”户成为第一批享受到廉租房保障的家庭。继市本级开展廉租住房保障试点取得成功后,逐步在全市范围进行了推广,我市8个县(市)到2006年全部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截止目前,全市共解决了675户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二是扩大廉租保障覆盖面。为了让更多低收入家庭能够享受到救助政策,2005年,市区“双困户”保障面积从试点时的人均住房面积8㎡以下扩大到12㎡,并提高了住房面积保障标准,增加了廉租住房的覆盖面和受益面。截止目前,累计收到经各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的廉租房申请对象51户,经审核及公示后,共有51户家庭享受到了廉租住房保障,其中47户家庭享受租金补贴,4户家庭享受租金核减。圆满地完成了今年省政府要求50户的目标任务。市本级廉租住房保障做到了“应保尽保”。三是严格资格核查制度。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我市严格执行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规定,作到“应退尽退”,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对获保障家庭的成员、收入、住房等基本情况进行核查。通过核查按规定取消了30户家庭廉租住房配租资格。四是保障廉租住房使用资金。我市自实施廉租住房制度以来,就明确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使用实行实报实销。根据国办发〔2006〕37号文件 “每年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5%以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规定,我市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列入市本级预算计划,目前已提取了6573万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为下阶段的扩面提供了资金保证。
二、逐步推进经济适用房,实现规范发展
一是加大开发建设力度。撤地设市后,我市相继开发了北苑新村、东苑小区、水木清华苑等经济适用房项目,共18.92万m2,已安排1834户,目前在建有天宁经济适用住房项目7.3万 m2,可安排948户,2008年计划开工建设水东7万m2经济适用住房。根据住房建设规划,“十一五”期间市区将连续建设30万m2的经济适用住房,并保证每年提供不少于5万m2的供应量。二是规范户型面积。根据经济适用房的适用需求,逐步调整规范了户型面积,今后面积全部控制在50-60 m2,真正让低收入的住房困难户买的起房、住的起房。三是规范使用管理。严格规范经济适用房的分配使用管理,完善了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审查、分配及后续管理等相关制度。我市的经济适用住房还逐步向引进人才开放,今年水木清华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就确定50套房源供应给企业所引进的高级人才。
三、拆迁安置加快建设,安置机制更加合理
一是国有土地拆迁安置实现“房等人”。自2002年我市决定集中建设居民拆迁安置房开始,东苑小区、欣苑小区相继建成,累计安置2058户,安置面积21.46万m2。至此,近期国有土地上的拆迁安置实现“房等人”。2008年已开工建设5.2万m2的天宁拆迁安置房项目,将进一步增强拆迁安置的同步性和主动性。
二是集体土地拆迁推广公寓安置。撤地设市后中心城区共规划农民迁建新村24个,目前已实施建设21个,安置拆迁户2478户,安置总建筑面积73.32万m2,基本解决了拆迁农户的安置问题。同时为解决迁建式新村建设带来的土地资源浪费、建设混乱等弊端,2004年开始,市区转变农民安置方式,着手农民公寓小区建设。目前接官亭农民公寓一期6.2万m2已于2007年6月底竣工,可安置户数538户;丽华小区一期5.1万m2已主体结顶;城中公寓2.2万m2已开工建设,新建公寓、接官亭二期、丽华小区二期近14万m2正在开发施工招标阶段工作,古城公寓3.5万m2计划争取年底动工建设,保证了集体土地拆迁安置需要。
四、项目机制着重创新,“三房”建设有序健康
一是成立专门建设管理机构。为了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含廉租住房)、拆迁安置房、农民公寓的建设管理,有效协调工程开发过程中的各类问题,2004年,我市成立市安居房建设管理处,专门负责以上“三房”项目建设计划的安排及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和协调。二是创新开发建设模式。为克服以往“三房”建设采取直接委托开发商开发对工程总投资难以预测和控制的弊端,我市在东苑小区等项目中采取了在项目前期先做施工图、再招标的方式,既保证了工程效果又有效控制了造价。东苑小区采用此方式降低了两千多万元造价,该小区的平均造价也是全市房产项目中的最低价。在水木清华苑经济适用房开发过程中,我市又采取了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土地捆绑拍卖,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直接回购的开发模式,有效提升了安居房小区的档次。三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我市确定“三房”工程实行监理制。同时在招标文件上对工程质量和工期进行相关设定,有效增强了开发建设单位的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也使项目建设工期大大缩减。通过创新机制,进一步“三房”建设步伐,2009年,将积极推进天宁经济适用房等11个安居房工程项目建设,其中在建项目7个,建筑面积25.8万㎡。新建项目4个,建筑面积近30万㎡。
启 示: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是科学发展观中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是构建大社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随着我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住房保障职能不断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这将对丽水创建园林城市、建设宜居城市和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信息来源:市房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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